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凤岗镇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3-202005-232120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凤岗镇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4,939,72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A包 |
凤岗镇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项目 |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6月09日 至 2020年06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9日 至 2020年06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769-23109388
传 真:0769-26986988 电子邮箱:dgjh9388@163.com
发布人: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