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塘厦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的委托,对东莞市塘厦镇林村及石潭埔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购买社工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4-2021-00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及石潭埔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购买社工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包A |
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包B |
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六、供应商资格:
1、一般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3月23日 起至 2021年3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11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11室
十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方便统计,建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在项目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
3、如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9-23109388
传 真:0769-26986988 电子邮箱:dgjh9388@163.com
发布人: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3日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