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移塘厦镇废弃汽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5-007
项目名称:拖移塘厦镇废弃汽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拖移塘厦镇废弃汽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拖移塘厦镇废弃汽车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9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方式:现场购买。为方便统计,建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11号塘厦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11号塘厦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交通警察支队塘厦大队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11号
联系方式:0769-82012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系方式:0769-23109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9-23109388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